5月10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表彰大会暨2023年国家语委全体委员会议在京召开,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怀进鹏作视频讲话。
会上宣读了《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表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授予178个单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称号,294名个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称号。这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施行22年来的首次表彰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
我校继续教育管理处施晓燕同志作为南通唯一人选荣获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